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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老公协议离婚,但不知财产在法律上如何分配,共同咨询: 现有一套房子,是在婚后买的,当时值24.5万,其中首付共10万,8万是公婆付的,我们付2万,之后的按揭是他付的,装修共8万,其中3万贷款,1万是公婆付的,剩余是我付的,现在裸房的房价值40万,按揭款大约剩10万,请问财产大概怎么分配呢?

离婚 2018-12-07 02: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婚后的财产,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且没有约定的特殊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均分。如果就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据相应的法律原则来分割。
  •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二,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一方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但有协议的例外,因此婚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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