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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人不慎把父亲的邮政银行存折丢了,父亲身患重病,不能出门,已办了挂失,现有父亲的户口本、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村证明、以前取款凭单都在、密码、都有银行说不能补办,请你们帮帮我,那该咋办、、、、、、

银行 2018-12-10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户籍证明一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户籍证明,一般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
    地派出的所可打印户籍证明。
    具体流程:
    1.咨询:由于中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所。
    2.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4.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5.集体户口:可借出集体户口登记表,用于所需,使用后归还。
  • 要办理结婚登记,身份证丢了,可以去当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再办一张临时身份证,当天办好,就可以办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没有身份证,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办理,需要双方三张二寸红底双人照,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 临时身份证也是身份证可以办的,你们拿两人的身份证,两人的户籍证明,拍好结婚照,到民政局就可登记了.根据《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因此,当申请结婚、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时,登记机关也应为之办理婚姻登记。
    在补办身份证期间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两者之间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凭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与身份证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所以领结婚证肯定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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