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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生活在她的城市,最近她离家出走了,听说她起诉离婚了,我和女儿现在都不在她起诉的城市,女儿户口在她名下,我和女儿不出庭,法院会判离吗?要叛离的话女儿会判给她吗听说她起诉离婚了,我和女儿现在都不在她起诉的城市,女儿户口在她名下,我和女儿不出庭

离婚 2019-01-31 10: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离婚时一方离家出走,且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上述情形之一,可以以法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必须要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才会给付。
  • 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
      
    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
      
    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
      
    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质疑该离婚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驳回。但是如果一方对协议中子女抚养、财产等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以以协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分割诉讼。
  •   一般来说,离婚案中,起诉离婚一方需要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原告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被告方又坚持不离婚,一般一审是不会判离的,如果被告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那么一审判离的可能性会更小。
      但如果原告方坚持离婚,他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依然可以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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