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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首付里面有自己家一部分钱,婆婆一部分钱,我丈夫的奶奶的一部分钱。公积金贷款,用我丈夫的公积金来贷款,每月也是用他的来还款。但是我的公积金也会取出来还贷的。房产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不知我自己是否有一半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2-13 06: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签完租赁合同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本人,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只要合同本身不存在问题,不受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影响。依照你提及的合同条款,不交不妥,可能会违约。可与房东协商解决租金问题。
    如果是因为不预交房租而退租的话你很难拿到补偿。
  • 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所以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只是如孩子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 他办理。
    写上子女名字的好处是: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既方便又省钱,还能减少不少税费;
    2.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
  •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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