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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是三个人抢劫主谋拿了刀抢了300元还打了被抢劫者,成年了,而我那个朋友未成年他是帮凶抢了200元和一个手机也打了那个人到11月17岁,还有一个也是未成年没抢劫就是撑个场面,请问他们三个人分别要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8-12-14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抢劫,按照抢劫罪的基本刑罚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对抢劫罪有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被抢劫后应该马上报警,不论数额多少,都可以报警。
    盗窃罪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有的省、市规定盗窃罪“数额较大”为一千元。
    抢劫罪是一种财产型犯罪应当规定立案标准,应当设定抢劫“数额较大”的规定。抢劫罪实际上是强盗罪,也就是强行盗窃。实施暴力的一种盗窃。抢劫罪是强盗罪,可比照盗窃罪加重处罚双倍罚。
    现行刑法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为500元至2000元,抢劫罪“数额较大”标准为250元至1000元。

  • 1、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为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 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不会构成犯罪。
    2、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
    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精神病人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并规定,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于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于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刑法规定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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