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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十月,因朋友张某生日,吃完饭,去某俱乐部唱歌。到十一点多,我就要回家了,然后张某让我等他们一起,然后十二点多才结束,结束后在三楼大厅,朋友李某遇到以前仇人,伙同大家要上前挑衅。这时我以喝多了为由下了楼,在楼下等他们。他们下楼之后我就和他们一起走了。到大门口时,对方两个朋友追下来,两方人发生争执,期间我在身边看着并没做什么。之后被别人劝开,然后我就和朋友们开车走了准备回家了。在半路上,对方打好多遍电话给张某,让他回去,并声称在那等着他。张某跟我们说回去看看,因为当时我在他们车上碍于情面没办法走。然后就在车上睡了一会。过了一会车停了,我醒来看到到了我朋友家,他们抱了东西上来。然后就回俱乐部了,在离俱乐部一百米左右,张某让我们下了车,并发给我们木棍,其中有个人拿了一把刀,然后我问张某是要打架么?张某回答就是去看看,不一定打。拿棍防身就行了,并让那个拿刀的人把刀放了回去。然后我们一起向俱乐部走去,这时对方冲出来二三十人,双方碰面就打了起来。期间我正好认识对方的一个人,他走到我面前抓着我的棍说没我的事让我走。这时对面又来了一人拿匕首要刺我,然后他帮我挡着了,我就跑了。这是双方打斗已经结束,我方张某重伤,对方没有伤害。请问我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大概会怎么判?需要怎样辩护。现在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之前是我主动投案自首,然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对我进行了羁押,现在是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2018-12-14 1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

    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二者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犯罪动机。聚众斗殴罪中的杀人、伤害行为,虽然与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但是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在杀人、伤害行为中,通常表现为为了称王称霸,充英雄好汉而惹事生非,与对方争个高低。
    所以,凡是为了争霸"势力范围",或者明确表示要打服对方,而行凶伤人的都是聚众斗殴中的伤人行为。而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行为,则往往是对自已或自己一方所认识的人,由于宿仇旧恨而起意伤害对方,它在事先具有明确的伤害对象和伤害故意;如果是临时起意伤害对方,也往往是因为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明显的在对方一边,或者在互殴中伤害他人,这种情况往往是双方都有过错,责任不易分清。
    当然,本条第2款明文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说明在聚众斗殴活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这是对犯罪的一种转化型规定。

  •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一)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要严格掌握聚众斗殴行为的定罪标准,防止把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以犯罪论处。
      
    (二)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往往造成严重后果。要与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的寻衅滋事罪区别开来。对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互相斗殴甚至结伙械斗,规模不大,危害不严重的,不宜以聚众斗殴罪处理,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处理。
      
    (三)“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以上的行为。聚众方式既包括有预谋的纠集行为,也包括临时的纠集行为。“三人以上”既包括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也包括其他一般参加者。
      
    (四)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一方达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对达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对不到三人的一方,如果有聚众行为的,也可以聚众斗殴罪论处,如果没有聚众行为的,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论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聚众斗殴罪包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
  •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现时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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