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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是郫县城镇户口,在拆迁时,另一方(属于城镇户口)能否得安置房屋赔偿

拆迁补偿 2018-12-19 12: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安置房买卖费用
    买方卖方
    契税:总价*
    1.5%
    印花税:总价*
    0.05% 总价*
    0.05%
    交易手续费:3*平方数 3*平方数
    拆迁安置方:总价*4%
    土地出让金(公房):总价*1%
    土地登记费50元每件
    印花版税5/件
    房屋登记费80元/件
    工本费10/件
    通告费(境外人士)200/件
    (通过中介)
    中介费:成交价*1% 成交价*
    1.5%
    过户代办费:200元 200元
    按揭代办:400 水电过户200
    评估费:评估价*
    0.44%
    他项权证190
    营业税。5年内出售
    5.55%
    个人所得税总价*
    1.5%
    高档住宅:总价*3%
    高档住宅增值部分5年后出售也要交
    5.55%的税
  •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各地都不一样,所以要求知道具体的补偿标准,最准确的方法是关注政府的信息公示,因为拆迁前就补偿标准当地政府是一定会公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你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政府重新给你划一块宅基地,把建房子的成本费用补偿给你,你自己建房子;第二种就是产权置换,政府修安置房,按照一定置换比例,分配给你们相应面积的安置房;第三种就是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按照周围商品房的价格来补偿的。具体的还要等政府公布你们当地的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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