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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过世后,父亲继承了爷爷未分割的财产,此财产是否属父亲一人所有,父亲遗嘱只给一个子女,其它子女没有份额,是否合法,其它子女如何追讨

继承 2018-12-13 11: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嘱继承的财产范围如下: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   当事人立的遗嘱内容里,可以包含分割夫妻财产属于当事人自己的那一半权益。
      当事人可以立下遗嘱指定任何人继承属于当事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房产遗产纠纷:
      1,要看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否为被继承人的房产;
      2,如果不是的话,就不能算作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不存在继承纠纷的问题;
      3,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合法个人财产,则按照其他遗产的继承参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4,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5,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处理;
      6,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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