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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一年没在一起住,他在外面有情人还生了一个小孩,他现在起诉要跟我离婚,一分钱不给我,我有什么办法弄的他离不了婚

离婚 2018-12-16 1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先由有关单位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果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或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之中规定的相关情形,会在当事人首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就判决准予离婚。
    3、如果坚持离婚一方,能够证明双方的情形符合婚姻法32条规定的,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的。人民法院亦会在坚持离婚一方当事人首次起诉就判决准予离婚。当事人不能证明双方的情形符合感情彻底破裂或“应判决准予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会在首次起诉时就判决准予离婚,坚持离婚一方需要在半年后再次起诉,实现离婚目的。
    4、对于一方出现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等婚姻法46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且该过错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5、当事人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双方约定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且双方都不存在过错的法定情形,或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法定情形,不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损害赔偿的问题。双方预定婚内财产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按照约定的比例予以自行划分即可。双方约定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给予赔偿的,另一方应给予赔偿。
    6、当事人离婚时,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约定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7、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就抚养权发生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8、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行使探望权有妨碍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会依法恢复探望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父亲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33条、36条、37条、38条、39条、40条、41条、46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20条、21条、22条
  •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
    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 财产分割与谁先提出离婚无关系。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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