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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和对方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上写了我欠对方50万,后来我们复婚了,没有多久又协议离婚了,那第一次的离婚协议上的50万还有效应吗后来我们复婚了,没有多久又协议离婚了,那第一次的离婚协议上的50万还有效应吗

离婚 2019-03-24 09: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就离婚时子女抚养权以及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达成协议后双反更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并就离婚协议进行备案,备案后双方不能任意反悔,应当就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遵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该司法解释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如果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无异议,直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带好双方打印好的协议一式三份、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相片就可以了,办理离婚证时间很短,不会超过半小时。然后凭离婚协议,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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