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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高铁建设我家在拆迁范围内,现拆迁办以460元每平要我拆除老宅,并且没有拆迁安置费,征用土地先租后征,标准不明确,我该怎么办?因高铁建设我家在拆迁范围内,并且没有拆迁安置费,征用土地先租后征,标准不明确

拆迁补偿 2019-01-25 10: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农民耕种的责任田被征用,是对集体土地经营权的永久性丧失,从而失去一份生活保障。
    由此可见,土地补偿费是对失去耕地农民个人的一种金钱补偿,具有明显专属性。因而将土地补偿费界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有法可鉴。
  •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第四,我们专业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来电或者见面详询。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 内容:对确定拆迁范围后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4、户籍的迁入、分户。  对象:有关职能部门  条件:经拆迁人申请,对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单位,在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暂停办理相关事宜。  程序: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就已审批的拆迁项目,确定拆迁范围后,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2、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中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超1年。  
    3、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经批准,确定暂停期限。  时限:10个工作日  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务院令第305号)  
    2、《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  责任处室: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动迁办  收费标准及批准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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