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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他是介绍认识的,我们从去年年底订婚以后两个人一直就不和,他甚至多次和我说过他没心和我结婚,但是因为双方父母的压力今年8月份结了婚,结婚以后我们出去旅游的时候遇到点事情就分开走了,分开以后我和他家人就联系不上他了,接着当天下午他家里就给我打电话让我找人,在还没联系到他的情况下他弟弟甚至电话骂我说我找人把他哥打了,说让我吧他家彩礼钱退给他家让我滚,还他要告我骗婚。就那样我没理他,我回来一会第二天他也回来了,回来第三天就上班走了,我在他家带来几天,因为我母亲生病住院所以我和他家包括他说回去照顾我妈,期间也回过他家,前几天我妈刚出院专门把我往回他上班那的房子送去了,结果他房子有的钥匙给我说没钥匙,不让我进门,昨天下午他下班我有过去了,我和他聊了,他说他只管把他自己过好就好了,我两各过各的,既然那样,我说我不和他过了,他也同意了。可是他弟要告我说我骗婚,让我不仅要退还彩礼钱,还要承担结婚所以的费用。我想问下我这算骗婚么,还有我要怎样维护我的利益 从结婚前到现在他从来不说要和我领结婚证的事,我看病之类的所有开支都是我自己承担的

离婚 2018-12-20 21: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
    (二)》第十条第
    (二)、
    (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该返还彩礼。对此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就不需要返还,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要平均分割。但是如果结婚时间不到1年且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或者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也应该返还彩礼。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序,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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