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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我们婚内在他老家建了一座房子,宅基地是他家提供的,建房总共用了10.8万元,其中宅基地有点有纠纷,赔了邻居6千元钱,是我出的钱,加上后来建房总我共是出资了10万元,中间三个月都没上班在张罗建房的事情,目前是我老公出的宅基地当时邻居说要三万买去,我们没同意,这样他供出资近8千元及宅基地。他们的家庭复杂(宅基地是他二爷留下的,他无儿无女,也去世10多年了,当时是我老公父母赡养送终,单现在老公的父亲也去世,我老公还有兄弟三个及他老母亲,当时我提议大家一起出资建房,他们都说没钱不建,后来勉强同意签订了一份放弃继承的的协议,由我老公来继承)。现在我想把这块权利整理清楚,说明我们各人出资多钱,可支配房屋的多少产权或是份额这样,因为现在这边离新市区比较近,或者过几年会拆迁到这来的。签于此种情况我老公也知道他家太复杂,也同意写这份协议,怕以后他兄弟再来找麻烦,所以想拟一份协议,明确我们各自的出资金额及占有的权益,所以想请高人给指点下,看是婚内财产是否有合理合法的分配或者是约束,如果不合法,我想把我这份变成借款说是我家人出资,这样是否可以占有此房屋的份额呢,我家人是说他兄弟多,情况复杂怕我钱打水漂了,因为从认识到结婚到买房到建房,都是我出的钱,他们就出了两万多,所以想请高人帮我指点一下这个协议怎么签才合理合法呢?我老公是说把准建证,房产证什么都写我的名字,但是我觉得我毕竟不是本村居民,担心不受保护。上面写的可能不是很清楚,我只想明确两点:1.我们夫妻如果私下签的协议说我们各自占有多少比例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呢?2.如果无效,那么我把我的出资比例转换成我家人的出资,让他跟我家人签的协议,这样是否有效呢?

拆迁补偿 2018-12-21 1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何分配产权份额?举个例子:如是父母的房产过户给你们的,父母没有给你们约定份额,产权出现的分配份额,属于不合理的。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
    如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的,首先进行析产。
    其中一半产权为配偶的财产,另一半产权做为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形成事实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1、婚姻法19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约定,就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2、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于婚姻法17条及18条的规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18条、1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5条、58条、59条、60条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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