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在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景观花园的业主,在那里购房的时个售楼小姐说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相差5平米左右,但我在拿到平面图(标有实际尺寸)时,用专业的测量工具计算出的实际面积与他们说的面积相差10多平米.我买的98.5平米的房子,但通过实际测量连80都不到,这也与我刚拿到数据时自己用专业工具测算的数据相当.我也看过一些相应的条文,面积浮动在3%左右是正常的,但现在这个结果让我们广大业主很难接受,我们要求开发商退房,但给我们的答复是否定的:"退不了"!!!!!而且开发商总找出一些理由延迟交房,最先签订的协议是2008年10月31日交房,可是换正式合同的时候就没有理由的改为2008年12月31日,说是因为今年雨季长,工期才延误的.????请问,这样我们业主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纠纷 2018-12-14 19: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面积也就是一套房子的建筑面积包含三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和阳台建筑面积。  
    (一)套内使用面积包括:  
    1、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包括:  
    1、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由此可以看出,您购房合同中的阳台面积与产权证上的阳台面积是按不同的标准计算出来的。某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没有能力复测整个建筑,在面积、层高、机构设计上搞文章,想法设法让购房者多交钱少得面积,购房者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出现损失。
  •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一、买房要注意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抗辩事由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时最常见的抗辩理由。   
    (二)以交钥匙时间为房屋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有的开发商在房屋没有任何竣工验收合格凭证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通知购房者收房,在向购房者交钥匙的同时,要求购房者签下“房屋接收单”,在接收单上往往会注明房屋质量合格,本人无异议之类的文字。很多业主缺乏经验,签下“接收单”,在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开发商以已经交房为理由抗辩,使购房者陷入被动。  为了避免争议,购房者在房开商拟交付的房屋未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比如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此时完全可以不接收钥匙,更不能在“房屋接收单”之类的文件上签名。  
    (三)诉讼时效。  在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两年才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这里提醒购房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和浩特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