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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我负交通事故责任百分之30,本人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请问,十级伤残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是多?有哪些赔偿项目?

损害赔偿 2018-12-14 19: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赔偿时效为1年。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299780元以及丧葬费16453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子女计算至18周岁;父母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满一岁减少一年以及家属办理丧事支出的合理开支和精神抚慰金,这些项目的计算都是有严格的标准的,同时要结合死者的实际情况才能计算的,建议你们最好委托律师代为计算赔偿清单,以便跟赔偿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的。
    另外如果是全责或是主责那么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嘉市的,最好能来我办公室具体详谈,也好做出详细的赔偿清单,你也可查阅我的律师资格。
  •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
    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三年前的侵害,现在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除非能够认定当初造成时伤害,当事人不知,
    之后就医之后才知道,从知道之后开始算起。
  • 按照发生的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1.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辆都会投保交强险、有些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在发生事故时要记得和保险公司报警,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
    2.因为都是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除特殊情况外,伤者管你要钱,你是不能给,你个人给定的钱由于没有发票保险公司是不能报销的。
    3.在积极处理的情况下,如果伤者法院起诉,你是第一被告,你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然后法院审理后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损失,遇到情况一定要多和处理事故的民警及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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