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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对方来我家闹事?被我打成轻伤?他报警后根本没人说正当防卫的概念?就说什么只看结果?他是轻伤?我就一定会被判刑?那国家的正当防卫还有什么用?是摆设吗?他寻衅滋事?我怕他伤害我的家人?不得已制止他冲进我家里的举动?打倒他后?我也没再继续攻击他?我要承担责任?那他要承担什么责任?这还有公理吗?虽已民事调解?但对方还扬言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还要在去我家?这国家的法律就是在保护这种人渣吗?请给我给力的建议?我绝不能让这种人渣继续嚣张下去?民事调解后他还能继续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吗?我可以起诉他寻衅滋事吗?如果他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我可以用正当防卫辩护吗?李律师?他现在已民事调解?还能够在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吗?因为我的确打成了对方轻伤?此人是个泼皮?我已赔了他钱?但是对方还在扬言要告我?这个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吗?或者他追究我刑事责任?我又该怎么办呢?问?题:?对方来我家闹事?被我打成轻伤?他报警后根本没人说正当防卫的概念?就说什么只看结果?他是轻伤?我就一定会被判刑?那国家的正当防卫还有什么用?是摆设吗?他寻衅滋事?我怕他伤害我的家人?不得已制止

刑事辩护 2019-02-06 10: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害人现在好了,完全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轻伤,可以自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法律链接:《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如果依法构成正当防卫,不管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都不应该承担。但是超出必要限制,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所以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的,不必负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标准如下: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刑法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以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计算。因此如果你并不会被判处最高刑,但是追溯时效同样会根据最高刑来确定。
  • 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具有其中一种情形的一般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以上是2017刑法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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