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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买了一套房,2011年将所有手续和开发商结清,包括办理房产证的金钱资料等,一直都不给办理房产证,直到2014年2月底物业打电话说是办理房产证需要交资料,我把所有资料全交了,让回家等着,过了半个月又接到电话,不买地下室不给于办理房产证,我过去找物业,物业说给予领导反映,我认为那就是霸王条款,过了几天,物业又打电话说是房子面积有误差,让我补交误差款,我都无语了,交房都好多年了,办理房产证怎么就这么多事,现在物业非要让买地下室,否则不给于办理房产证,我想咨询我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12-27 2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房屋面积误差的数字,是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上面有约定的,你可以仔细查看您的购房合同
    相关规定: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所以应该是有约定的!

    2、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 房产证办理流程,包括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⑶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面积如果和房产证不合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
    2、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
    3、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增加的面积计算,由业主补交购房款。
    4、误差在3%以上的,业主只追加3%的房款,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付款。
    5、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售房单位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6、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或者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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