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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1.朋友想向我借钱,用他的房子抵押直接写个借条,说明用房子抵押,如果到期不能还款,我收回他的房子,这样有效么?2.?如果对方的房子已经抵押给别人并借钱了,而我还不知道,到时候,如果他都不能还,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18-12-14 17: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然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从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在此期间你不行使权利,即催促对方还钱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在法律上对方可以援引你的诉讼时效超期对你进行抗辩,那你就可能拿不回了。
    简单说来就是你需要不断地提醒对方要还你的钱,因为从你每次提醒或者催促对方还钱(最好留下此类证据),都会重新开始计算,这样也就保护了自己的权利了。
  • 抵押,借条,写,以房屋抵押为例:房屋属于不动产,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需准备的资料有: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⑴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⑵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⑴土地使用(租用)证;⑵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⑶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⑷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⑸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⑹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⑺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⑻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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