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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是二婚,嫁给—个有2女1子的男士,且张女士自己带来1女,结婚10年后,其丈夫死于车祸,赔偿金和其丈夫工作单位给的丧葬费共20万,由死者的女婿办理的,钱存入了其女婿的名下,本打算20万到位后,由全家共同商议分配一下这些钱,目的是为了不伤和气,且女儿们声明不参与分钱。死者去世5个月后,全家进行了一次调解,因张女士手中有死者之前的全部存款,而张女士隐瞒存款,拒不承认,死者的儿子没有其父存款的存单,且没有证据得知其父具体存款数额,只大概知道张女士手中有至少14万存款,而张女士拒不承认。造成遗产分配私了不下。(注?:这是农村,死者生前和张女士还有儿子、儿媳住在一起,就是说没分家,儿子常年在外地打工。且死者死后3个月内,从20万中支取了1万,给张女士交了医疗费。)剩下的钱其儿子以张女士没诚意且没有分家为由,拒绝分钱给张女士。请问律师,死者的女婿不想再参与此事,想把这20万转给死者儿子,由他们自行解决。其女婿这样做可以吗?张女士告法院的话,女婿还有责任吗?造成遗产分配私了不下。给张女士交了医疗费。死者的女婿不想再参与此事,其女婿这样做可以吗?女婿还有责任吗?

继承 2019-01-18 19: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是需要赔死亡赔偿金的,死亡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所以死亡赔偿金与年龄有关,因此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另外死亡赔偿金的伤残系数是按1计算的,不需要提供伤残证明。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天津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具体描述一下事故的经过?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
    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想要在哪里起诉?死者生前是什么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在城镇有没有固定的收入或住房?具体已经在城市生活多久了?有什么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吗?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如果其他继承人隐瞒财产,遗嘱的受益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起诉的同时可以请求法院保全遗产,法院判决后,可以责令其他继承人交还被隐瞒的遗产给遗嘱受益人。
    法院会如何判,还要看遗嘱继承人所持的遗嘱是否有效,如果遗嘱有效,遗嘱上指定的遗产应当能判归遗嘱受益人。
  • 如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可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担。孩子不满2岁的一般判给女方,2岁以上按照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满十岁的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抚养费为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月稳定收入的20%到30%。
  •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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