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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买的房子,是婆婆付的首付,写的是婆婆和老公的名字,现在结婚了,加上我的名字,我和老公共同还贷,有我的一份吗

离婚 2018-12-14 12: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则直接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只有一方名字,并且为婚前所购的,为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的,则共同还贷部分需要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由房屋所有方依法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对于婚后还贷,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是用个人财产还贷,法律优先推定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因为婚后无论哪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支付首付款的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入支付房贷,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所以婚后共同还贷无需举证,更不必“明算账”。
    2.婚后夫妻任何一方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无论是丈夫还款还是妻子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还款。
  • 按照中国的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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