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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这个女朋友被他的前男友给带走了,因为我们现在正相处着呢,她现在已经不喜欢那个人了,只是那个人老是纠缠不放,都跟他说明分手了,而且我们相处期间,一直在打骚扰电话,发骚扰短信,一次我和她去市里那我对象的工资,没想到他在背后藏着呢,拽着我的头发就把我按车里了,然后带着我们俩拉倒很偏远的地方,说要弄死我,还说把我整完了,再整她,把我腿打断,其实他们只是吓唬吓唬我而已,不过我还是被挨打了,删了我嘴巴子,现在还肿着呢,拽我头发,用一个不太粗的棍子打我了,木棍还打折了,他们三个人我打不过,全是五大三粗的玩闹,把我身份证照下来了,手机卡也扔了,警告我在跟她交往就弄死我,把我腿打折,最后就把我扔那里了,把我对象拉走了,他凭什么不让我跟她交往,因为没有证人,没有啥证据证明我说的话,还有一直担心其他的事,经过两天了都没报警,不知道我现在报警有没有用,他们能判什么罪?因为真不想就这么算了,对象拉走了,又白挨这窝囊气,实在咽不下去,跪谢大家??????我该咋办?我对象早就跟他提出分手了,根本不喜欢他,就是他老是打骚扰电话,给我们想拆开了,一直骚扰,现在成了这个局面不知该咋办,跪求有懂法律的,能够提供一些法律知识,因为不懂法律?他们这能构成什么罪?一次我和她去市里那我对象的工资,还说把我整完了,给我们想拆开了,因为不懂法律?他们这能构成什么罪?

劳动纠纷 2019-05-16 1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这是属于治安案件,警察应当要受理并对案件做出处理;  
    2、如果警察不作为,可以投诉警方的不作为,也可以打电话投诉,投诉电话:12389;  
    3、网络投诉链接:  
    4、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打骚扰电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后果。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也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或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经常被人骚扰,干扰你的正常生活,可以报警,受法律保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有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1.对于电话诈骗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
    2.接到诈骗电话,不要进行任何操作,直接挂断即可,如果有不慎操作或者个人信息的泄露,要及时通知银行冻结账户存款,更改密码,告知家人、朋友自己信息泄露,防止上当受骗。
    3.如果已经产生了严重后果,要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通常情况下,如果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的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建议通过12321举报中心举报该诈骗信息,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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