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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对方复议了维持原裁决,对方又起诉公安局,开庭了对方编制谎言,说手是我掰折的,公安局说他打人了行政处罚是对的,他手折以后要民事赔偿,我没掰到他手,但对方是无赖,对方复议了维持原裁决,对方又起诉公安局,公安局说他打人了行政处罚是对的,他手折以后要民事赔偿

行政复议 2019-02-03 13: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行政诉讼审查的内容主要是起诉的一般条件,时间条件和程序条件除此之外人民法院还要查明下列情况:  
    1、被告人是否重复起诉。重复起诉的情形一是起诉人已经撤诉或者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但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二是起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起诉人又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重复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诉讼的标的是否为生效裁判效力所羁束。即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已经再其他生效的行政判决中被确认,如果被确认,当事人再对此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3、起诉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行政诉讼起诉书应以书面形式,起诉状应载明起诉人、被告的有关情况,诉讼请求、起诉事由等内容。
  •   派出所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派出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派出所自己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时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行政行为。如权属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的裁决、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等。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种法律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对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第二十条,不过该条款只是做了笼统的规定,即,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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