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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医患双方把材料都提交给了医调委,可是医调委没有组织医患双方到场进行调解,也没有组织相关专业的医生进行鉴定。患者的手术是非常专业性强的一个手术。医调委所谓的一老师就自己做起了鉴定写了书面材料,装到双方提交的材料里了,说还要提交到法院。我不太明白了:医调委面对专业性极强的医疗手术案子。有权写书面材料鉴定吗。医调委可以不给组织调解吗,不是专业的医生可以做鉴定吗。患者应该找哪些部门投诉医调委???

调解 2018-12-19 1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纠纷调解或和解协议签订后,双方、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可否反悔或撤销该赔偿协议呢?  一般来说,赔偿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商达成的,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不能反悔或者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被法院撤销的。  但是,如果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如下情形,则该协议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被法院撤销: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一种民事合同,在符合上述情形任何之一时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调解或和解过程中一定要征询专家意见,以免发生上述情形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法院委托的医疗过错鉴定快二个月还没有鉴定结果是正常现象。  因为这种鉴定比法医临床类鉴定要复杂,可以直接联系鉴定机构催促他们尽快出具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审理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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