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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家住在二楼,是个二十多年的老楼,前不久卫生间马桶的下水道在一楼部分的回水弯由于二十多年的自然老化开始漏水,损坏了一楼的天花板。一楼要求赔偿。我朋友说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下水道和材料是开发商都设计好,而且这一段管道还不在我家,我只是正常使用,从没有破坏性的使用,也没有改动过,现在产品自然老化导致漏水就让我负责。什么时候漏水,为什么漏水都不是我的原因,为什么要我负责?我能负得起这个责任吗?请教一下,这个责任应该谁负责?

交通事故 2018-12-18 13: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下水道漏水问题的解答:相邻之间因为排水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实施妨害行为的因果关系来要求相应的损失赔偿。也就是要看是因为哪方的妨害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造成3楼的损失是因为排水管道发生堵塞造成的,如果是业主室内水管发生堵塞,导致楼下损失的,应当由该业主承担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如果是公共管道发生堵塞,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房屋漏水房主是否有赔偿责任,或承担多少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由于房屋本身的质量原因造成的(如水管爆裂等),而租客不存在使用不当情形的,则应该由房主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租客使用不当所引起的,而房屋质量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如防水措施等符合标准),则应由租客进行赔偿,房主没有责任;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也是造成对方损失的原因之一的,则房主和租客都应承担赔偿责任,房主具体的承担比例要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
  •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欠钱不能还被判刑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判刑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判刑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
    判刑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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