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2008年起陆续在吉林市一美容院预付费近1万元,实际消费1940元,其余预付费款项准备退卡,但是美容院不给退款。个人退卡原因:1、美容院产品属于院装产品,没有给消费者明确的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存在产品隐患;2、美容院的减肥项目给顾客吃的“营养素”和“排毒茶”,无生产厂家等详细信息,存在人身消费隐患;3、美容院换衣服的地方和实际做项目的地方相聚甚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4、美容院的“太空舱”为公众公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5、美容院消费无具体消费与服务协议,导致消费时顾客对具体该享受的项目无明确概念。美容院对于我的退卡一再推诿,不予退还应退现金,请律师帮忙,我给如何进行维权,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8-12-21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处理。如果你没有接受相关服务但对方不退款,可以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协调解处理。你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退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