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母亲因糖尿病住院,在住院期间护士把已经出院病人的胰岛素给我母亲注射上了(我母亲已经对护士说这药不是她的,护士说胰岛素都一样就给我母亲注射了)之后我母亲去找她的药还问护士刚刚给他注射的是谁的药要求看一下护士告诉我母亲把那瓶药瓶上别人的名字撕掉了(为了掩盖错误)还随便拿了一瓶胰岛素说是我母亲的贴上我母亲的名(但名字还是错的)由于这件事导致我母亲病情加重,血糖升高,比住院前还高。这件事请第一次解决时他们科主任要给三千块钱购物卡要我母亲马上出院这件事就算了我母亲没同意因为他们没有对错误做出相应的道歉故没同意。第二次解决时他们不承认他们的错误而且还不管我母亲了,导致我母亲血糖升高血压升高躺在床上他们抢救,于是我找他们理论但由于情绪过于激动打了那个用错药护士一个嘴巴,护士捂着眼睛他们护士长带她到本院看病并且护士报警,科主任找来他母亲和我吵架,要不就按他们主任的解决方案解决就让警方抓我,并对它的护士说:你是我的护士还想在我这干就得听我的;你就在咱医院治病哪也别去,你要去别的医院治病我就不管你我这也不要你了你也不能在我这干了;我提出带她去看病他不同意去就说晕我说要救护车拉他去,她不肯,他母亲说我们的听主任的要不工作就没了,他们医院的调解书是这么写的因对胰岛素引起的异议造成患者和家属情绪激动和不满在解决此事过程中将护士打伤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共识1患者和家属自愿出院2护士造成的伤害科里承担3此事双方不再互相追究责任4此事医院无任何责任

交通事故 2018-12-14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和其他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纠纷指医患双方就具体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应否赔偿、怎样赔偿产生的纠纷。 其他医疗纠纷包括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目前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
  • 受害人因医疗过失遭受人身损害,在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后,能否再提出要求医生或医院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请求?我们认为不能,理由是:
    (1)、医疗事故责任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责任,虽然理论界对医院与患者间关系有不同认识,但审判实践中对医疗事故一般均是按侵权进行处理。
    (2)、医生给患者的治疗行为是执行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3)、即使因法律关系认识不同,医院对医疗事故按合同责任承担了赔偿责任,按《合同法》第122条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规定,受害人选择违约责任后就不能再选择侵权责任
  • 夫妻吵架后家暴可以报警的。有什么惩罚要看家暴的严重程度。如果严重的家暴,把人打成轻伤以上,也是构成犯罪的,如果经常性的家暴,情节恶劣的会构成虐待罪的。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