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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认识了快俩年了,在去年10月份那时我怀孕..因为那男的才19岁负不起责任,知道几年四月份才去把孩子打了.本来我要把孩子生下来的,可是由已他父亲的不同意我们交往所以就叫那男的一直叫我打.我在他家住的时候他爸故意跟他妈吵架来逼我去打.后面我们就去医院了.可是到医院门口我说不打我不舍得.后面就下车了,下车前他爸爸说叫我别后悔,以后他们不会对我负责任的.什么什么一些难听的话...我就去打了.他们说打了孩子就同意我跟他儿子交往.可是现在呢?他叫他儿子别在理我什么什么的.连吃饭也不叫我吃,甚至这几天就想敢我走.请问下我这样要是想告他们.可以吗?可是由已他父亲的不同意我们交往所以就叫那男的一直叫我打.我在他家住的时候他爸故意跟他妈吵架来逼我去打.后面我们就去医院了.可是到医院门口我说不打我不舍得.后面就下车了,以后他们不会对我负责任的.什么什

诉讼 2019-10-04 10: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自己可以提出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判决离或者不离,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或者其它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离,双方继续分居6个月后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我们建议即使第一次诉讼可能判不离也要认真应对,因为此时在法庭上的陈述、双方的举证都会记录在案,下次诉讼时有很强的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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