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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前妻领孩子改嫁后,去了外地三年没联系我,我也找不到他,三年后她在外省结婚,领孩子回来要抚养费,我交了三年的抚养费,孩子母亲却不让我见孩子,不让我跟孩子建立父女关系,因为离婚时孩子小才刚三生日,不记事,这些年孩子记住的就是现在的继父,他们也隐瞒了有生父的情况,还给孩子改了名随继父的姓,因为他们生活在异地,以不方便领孩子回来为由不让我见孩子,让我去见孩子,我们在法庭有个判决书规定,每年的寒暑假孩子母亲必须把孩子领回来跟父亲,爷爷奶奶生活十天,父亲给抚养费,如果女方不履行义务,男方拒付。现在暑假都快过完了,我打电话问孩子母亲什么时候把孩子送回来,孩子母亲以没时间为由让我自己去看孩子,我想问他们这样属不属与不履行义务。怎么能约束他们履行法院的判决前妻领孩子改嫁后,如果女方不履行义务,我想问他们这样属不属与不履行义务。怎么能约束他们履行法院的判决

综合法律 2019-05-13 1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发现前妻婚内出轨,可以申请财产重新分配,以及主张得到赔偿。我国法律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申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
      夫妻互相忠实,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因此,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 通常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由一方抚养子女的,则另一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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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上你是无法追究离婚前的行为责任。么有法律支持,除非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这只是刑法)。离婚后可以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按实际收入的20-30%收取。如果可能一次性收取到孩子18周岁。另外如果离婚时女方要求要孩子,要看几个条件:
    一、孩子年龄。太小对女方有利。
    二、五岁以上看孩子自己的意愿。
    三、原则是怎样对孩子有利。如果庭审时孩子明确向法庭表示愿意跟谁,那将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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