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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徽池州人,我于20112年2月22日从开发商手上购买了一套住宅商品房,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前。此期间开发商未从通知为会延期交房。去年年底我去准备拿房,结果开发商才告知我房屋延期交房了,说要到2014年5月份,结果一拖再拖,现在又说要到8月份才能交房。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七部分“公建配套、物业管理及产权登记”中提到,开发商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交付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公共停车库以及垃圾中转站、消控中心等配套设备,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开发商应按照购房款总额的0.01%/日支付违约金。与此同时,合同第八部分“违约责任”中又规定了开发商预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即开发商应自合同交房期限的第二天起按日支付房价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然而,现在开发商却对我们业主说,延期交房他们只赔付每日万分之0.5的房屋逾期违约金,基础配套设施部分不赔偿违约金,而且他们声称基础配套设施早已达到交付标准。我想请问以下5个问题:1、按照合同,开发商需不需要单独赔付基础配套设施逾期违约金;2、开发商口头说他们的基础配套设施早已达到交付标准不存在逾期违约,请问基础配套设施是否达到交付标准由谁说了算;3、开发商逾期期间,我因为不能及时收房入住,所以需要租房居住,请问这逾期期间我所承担的租房费用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赔付;4、按照合同,开发商如果逾期超过3个月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退还业主的全部房款并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退还利息。但是我们购买房屋是都是在银行贷款的,每月都是按照银行贷款利率偿还银行利息的,此外当初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还向担保公司缴纳了两千多的保证金,那么这贷款利息和存款利息中间的差额以及当初缴纳的保证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补偿;5、此套房子是我们的首套房,因为购买这套住房时办理了公积金组合贷款,所以本人在银行和公积金中心都有了按揭记录,按照目前的首套房规定,如果我现在退房后再去申请贷款购买别的房子,只能算是二套房了,贷款利率要比首套房上浮提高,我们可不可以要求开发商对于这上浮部分的利息进行赔偿。各位律师,烦请你帮忙解答,谢谢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基础配套设施部分不赔偿违约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补偿;

合同纠纷 2019-05-22 14: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逾期交房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常见,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就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催告开发商,经催告3个月后仍未能交付的,购房者可以单方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购房者没有催告,那么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一年内没能交房,购房者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损失。  另外还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购房合同中对逾期交房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和违约金赔偿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的约定处理。
    而是如果逾期交房时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造成并且及时告知了购房者,那么开发商不承担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购房者退房的流程  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 实际交付之日是指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之后(包括取得竣工验收文件、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经开发商通知,业主验房后同意收楼,并且签收钥匙。实际交付通常以签收钥匙为准。如果业主认为不符合交付条件,可以拒收。
    就延迟交楼期间,就是违约(逾期交付)。你可以立即起诉,请求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房屋交付,从实体上讲的实物移交和法律上的移交。法律上的移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办理相应手续。
    没有备案表,就是“法律不能”。构成了违约。

  • 一、开发商不给退房怎么办  
    (一)如果卖方已经违约但又拒绝退房的,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在目前房价上扬的情况下,如果退房仅是退还原先的购房款,反而往往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因此,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说,退房可能不是很明智的选择。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  
    (二)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卖方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同时支付自身因退房受到的损失如误工费、车费等。  
    二、买房如何退房比较合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符合退房要求和退房程序如下:  
    (一)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开发商退还购房款。
    从实践上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在实际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因为购房者对开发商存有欺诈的故意与欺诈事实的举证比较困难。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章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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