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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谈判中,如果不需要投标,则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的定义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2-02-08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 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降低采购风险。 具体问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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