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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是农民,非农忙时会去做建筑工人,农忙时回家务农。现在出交通事故,但正值非农忙时节,如果是以前的话,应该在做建筑工人。住院一个多月后,现在出院了,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误工费的事宜,法律援助律师说由于亲戚不能提供用工合同,不能提供缴纳保险等证明,不能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的建筑类工人平均月工资来计算误工费,只能按当地有个几十块钱一天的标准计算。请问是该按当地的有个标准来计算误工费吗?还是有其他计算方式?如果按上一年度的平均日工资来算,一天有120块左右,而按当地的标准来算只有60块,请问应该以哪个为准呢?

交通事故 2018-12-19 2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现车祸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 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这个误工费以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为准,和交通事故的鉴定日期无关。
  •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要纳税证明呢,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要纳税证明呢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需要纳税证明的,超过个税起征点应当缴纳个税。  个人纳税证明,就是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指相关部门对某个纳税人在某个区域某段时间为国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交通事故赔偿中误工费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工资证明一般不需要工资表,但需要盖有公司公章的证明。如果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开具纳税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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