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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房产过户新规是什么?我的单亲母亲有一房屋遗产,子女只有我和姐,姐姐放弃继承权,母亲的父母早已去世,又没有兄弟姐妹,请问我若继承房产能直接过户给儿子吗?还是需要自己先办过户登记,再过户给儿子?需要经过怎样的程序?

继承 2018-12-20 14: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放弃遗产继承不一定要请律师见证的,但是需要进行公证,以下是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范本:
    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是用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使用的。在我国,继承人出于自己的意愿,不想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在选择放弃时,都需要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一般情况下,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怎么写,如下所示: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_, 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 __,身份证编号____
    本人是被继承人____的。
    被继承人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后在_遗留有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我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本人经慎重考虑后决定:
    完全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遗产的继承,今后决不反悔。
    声明人:____
    __年___月___日

  • 1、该房屋已经过户,应该属于对一子一女的赠予,对于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属于无偿),依据合同法51条,在取得处分权或处分权人追认前无效。也就是说如果您母亲却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该合同部分无效。另外,依据合同法51条,赠予双方可能存在恶意串通,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也属于无效合同范畴。因此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2、如果确认无效,属于您母亲的份额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为您的父亲和所有子女;
    3、对于时效问题,如果首先确认合同无效的时效存在争议,一般认为无时效限制;确认无效后,可以依据继承取得相应财产,继承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4、关于母亲份额应该是2分之一。
  • 在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对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提交材料的介绍,并附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格式: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年月日
  •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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