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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高校大学本科毕业,我和老公是外地人,老公是再天津工作挂的是集体户口,现在我们俩已经买房,房本上是两人的名字,房子地址在河北区,我俩在天津到09年7月整整四年,目前我想将自己的户口从外地迁入天津河北区,1.请问能行吗?2.另外如果行,应该怎样办理?3.像这样的情况,我落户天津河北区(我们买的房子上)有什么条件?4.还有是不是需要给片区民警红包,才能办的快一些??谢谢啊,急!问题补充:谢谢各位的回答,但是目前我正在考一个资质,我处于离职状态,暂时三月内不找工作老公是再天津工作挂的是集体户口,我想将自己的户口从外地迁入天津河北区,有什么条件?

离婚 2019-06-14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改房可以落户口吗  房改房可以落户口,但过户手续要慎重。已购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房改房一般是不允许交易的,特别是国家政府,公安等机关单位的。按照现行国家法规,房改房要交易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费用并且办理上市证,这样才可以上市交易。具体的买房要交多少税要看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手房交易都要房产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交所需交纳的费用有房屋评估价格的--2%是个人所得税(卖方)。3%契税,)
    0.5%的印花税,还有房屋评估费,公正费,登记费等。

  •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2、当事人离婚后,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买房迁户口所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找开发商咨询吧,准备买房。
    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8、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9、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0、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便落户成功。
    在办理的过程中设计到的主要材料有:原户口本、个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凭证、购房落户申请表等。
    涉及到的办理部门有: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公安局;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公安局;贷款银行、房屋管理的物业单位、社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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