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5??政审却出现问题???我父亲曾在2007年??因为临村打架斗殴??上前去劝架而被多人持棍棒打成轻伤害???在医院住院1个多月????他当时并没有去参与打架??而是去劝架???后经过司法鉴定为轻伤害????今天政审发现他居然留有??案底??????派出去说我这个兵是走不了了???请问律师1个受害者的儿子就不能去参军了吗??就不能去履行服兵役了吗???我父亲并没有参与打架斗殴??为什么还会被留案底??他只是个受害者

刑事辩护 2019-01-03 08: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斗殴严重的话,开会被判处刑罚,需要请刑事辩护律师进行代理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 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 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 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 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从法律规定上看,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2、从你表述的情况看,“约10个人全都是我对象找得”,你对象可能会被认定为主犯,当然还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两方均没有人员受伤 对方家物品被砸了7000快钱”,可见其行为后果比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做为努力方向。
    3、当然,上述仅仅是法律规定的该犯罪的法定量刑标准及我个人根据你的有限说明所做的初步分析,鉴于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法院会充分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的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是否良好、结合具体案情、参考辩护意见等等,才能给予适当的具体量刑。建议委托律师依法进行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案情、申请取保候审、依法查阅复制案卷材料、为有效进行辩护做准备。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舟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5??政审却出现问题???我父亲曾在2007年??因为临村打架斗殴??上前去劝架而被多人持棍棒打成轻伤害???在医院住院1个多月????他当时并没有去参与打架??而是去劝架???后经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