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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处房产上是我母亲的名字,现这个房产因拆迁被冻结,由于父亲去世,我继承了50%的房产,但是房产局不予办理新房产证,也不予提供为何不办理的理由和文件,就是说不好办,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

继承 2018-12-16 2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继承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首先,到产权人的单位开具一份关系证明书,然后找到所有继承人包括(产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正(或弃产声明书).
    所提供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死亡证.骨灰证).
    如房改房还需到单位开具: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要单位盖章的.
  •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房产继承资格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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