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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01年买的楼房,现在土地税涨了很多,我需要交土地税吗?我都花钱买房子了,如果不交会怎么样?现在土地税涨了很多,我需要交土地税吗?我都花钱买房子了,如果不交会怎么样?

综合法律 2019-02-26 09: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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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出让的定义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三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8号)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贵公司不是纳税义务人可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224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贵公司应该缴纳契税。根据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贵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7号)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
    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
    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
    0.3元至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范,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的法律、法规,才涉及到合同无效的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卖方则可能要交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满足免税条件的就可以不用交,具体由谁承担要看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了由买方承担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的话,就必须由买方承担。
    具体到本案,涉案协议条款中“净”应理解为纯粹之意,“净拿”应理解为最终纯得之意,结合双方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净拿104万”以及当前房屋买卖交易习惯,应理解为由李女士承担交易中产生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卖房人最终纯得104万元。
    因此,双方因个人所得税由谁负担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未能履行,主要原因在于买房人,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不交国税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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