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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开发养殖业,两年,养殖的地方合同是他的名字,我们一起合伙也没有写合同,合伙的时候我问他借了45万现金,打了欠条,还有十万是问他老婆借的,用我的小车抵押的,我自己在银行贷款19万,自己的现金20万左右,这些钱都是全部投在我们养殖的地方,现在他想把我踢出来,我想问这个钱我还可以要的回来吗。

农林牧渔 2018-12-18 00: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 小产权房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没有产权证。可以用现有的财产做抵押登记,小产权得房子是做不了贷款得。
    小产权的房子不可以贷款和按揭,可以抵押`,小产权分好多种 如使用权,乡产,军产等等,这些产权都是不可以贷款的 而且军产国家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未签订劳动合同, 经济赔偿事宜如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合伙企业从法律上不是公司,其转让的是享有的份额,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是可以转让的,转让协议是有效的。一般合伙股份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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