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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关于房产的问题。我们买了套天津华明镇的拆迁房,但是房屋的房本还没有下来,只是和房主签订了一个房屋购买协议,并在协议上标明,一旦房本下来了,原房主有义务配合我们去做房屋过户手续。我想问一下,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到时房主反悔,我们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2-19 15: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目前你尚未取得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因此对房屋尚无所有权。对方要求再给3万元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实际是一种违约行为。由于是房改房,因此首先应查明对方手中的产权证关于所有权人权能的规定,因为有些房改房所有权人只享有部分权能,即不能买卖,因此只能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如产权人享有完全的产权,即可以买卖,则可与对方协商,争取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产权过户,协商不成,则可起诉要求对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此时胜诉的可能性较大。
    不要房产证则你始终不是房屋的产权人,今后房屋使用、买卖、出租等行为都要受到影响,甚至将来所有权人(包括现产权人将房屋再行转让后取得产权证的产权人)会对房屋主张权利。
  • 房产证没办理之前,可以申请撤回申请。但是买卖住房,是由双方签字办理了合同的。卖家违约,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首先,虽然合同标的是拆迁安置房,暂属于不能变更登记的标的,但您双方对此有合意并基于此达成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是损害他人的利益的行为,该合同有效。您支付了房款,卖方也完成了房屋交付,视为已经接受合同,合同依据实际履行而成立。
    其次,既然合同为有效合同,那么您有权利要求房东按照合同履约,拿到房产证后再补尾款。房东要求提前支付尾款也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最后,只要卖家存在违约行为,例如将房屋又转卖给第三人,卖家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履行违约责任。
  • 房屋交付后还没有过户,前房主可以私自闯入吗?如果房子已交付买方,尽管还没有过户,之前的房主是不可以随便处理该房的物品以及其他。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房屋交付后还没有过户,前房主可以私自闯入吗?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在房屋交付后,产权过户前,买方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所有权人在行使另外两项权利即收益权、处分权时,也应该尊重买房人。最具代表性的是不得私自行使处分权,将房子一房二卖。   
    二、擅自入户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私自进屋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为该罪名所指的住宅,不强调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不影响居住权。其实,此处的居住权,也可以理解成为《物权法》中提到的使用权。另外,生活中还存在着借住、租住、公有等多种形式,这些也都属于居住权的范畴。   只要是合法居住者,都享有居住的安宁权和其他相关私权利。只要实施了非法闯入行为,就会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此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所以,尽管您只是占有了房子,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前房主也没权私自闯入你住的房子。您可以通过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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