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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一方死亡,为期两个多月,但是肇事方仍在取保候审,没有被刑事拘留,正常吗?我是事故受害方家属,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4年12月16号下午我51岁的爸爸骑一助力摩托车正常行驶,一普通货车和我爸同方向行驶的时候急转弯,我爸的车直接撞上了那货车,然后当场死亡,现场有我爸的刹车痕迹。2014年12月22号我们收到了我们所归属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大队的认定书,责任认定为:货车司机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因对方急转弯,但我爸喝了酒,210mg/100ml。

12月23号下午对方给我们打电话调解,我们同意并碰面协商。后来才知道他们是表面态度好好的要调解,实际上是在故意拖延我们的时间!他们不仅在背后走动关系,而且申请复议认定书,但是他们以需要时间筹钱为由,害我们白白等了他们一个多星期,得知此事后我们非常气愤,但是苦于逢元旦假期,无奈我们能再等等,后来于15年1月7号起诉,因考虑到家里情况,当时立案时是民事起诉,为的是最终能够得到些精神赔偿金。(家里还有八十多岁的奶奶常年吃药,还有身体多病的妈妈,还有哥哥嫂子和他们婴幼的两个孩子)

可是到了现在,交通事故大队的人将我爸的事故卷宗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却不受理,说是当时我们起诉后复合取消,相当于我们剥夺了对方复议的权利,这一说法让人难以接受,我们明明是在走法律程序,几番找负责人却被推来推去,案件中心的人说批捕科不受理他们也没办法,批捕科说案件中心不收卷宗他们就不能行动,还说让交通事故大队想办法,交通事故大队的警官说该做的他都做了,各方来回推,2015的春节我们家过得哪是新年啊,就只剩难过了,对方倒好,好好的在家呆着,不是说现在是法治社会吗,难不成对方害死了人,但是找了关系硬的人,作为受害方的我们只能任人摆布吗!

求助求助,希望大律师帮帮我们,给我们指条明路。但是肇事方仍在取保候审,没有被刑事拘留,责任认定为:检察院却不受理,作为受害方的我们只能任人摆布吗!

综合法律 2019-05-11 1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犯交通肇事罪,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没有及时赔偿受害方损失,化解矛盾,交警部门就会对涉案行为人进行刑事拘留。
      你们现在可以和受害人或者家属协商,达成赔偿和谅解协议后,向交警部门申请取保候审,人就可以出来。
  • 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原来的罚款20-200元,修改为罚款200元、记12分。
    一、无牌车辆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驾驶无牌车辆处罚:罚款200元,暂扣车辆。  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无证驾驶造成事故怎么处罚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补充:如果车辆被扣,需等驾驶者取得驾驶证或是由有证人领取,若由有证人领取,该人要接受以下处罚: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若三个月内未能领回被扣车辆,该车辆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也就是法律规定的被抚养人的主体资格并非是根据是否达到退休年龄确定的,而是根据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确定的,如果被抚养人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是不能主张或者不能足额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
    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应有劳动部门的鉴定结论。是否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由当地民政部门或街道出具证明。
  •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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