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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年前购买的二手房,因有住房公积金.当时没有过户,他把房产证给我了并签订了买房合同,约定他将住房公积金还完,过户费他出。如果我在他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时过户,过户费我出,他将公积金还清。可现在我想要过户,可他不同意,也没有还清公积金。我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12-18 13: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新房产过户费怎么算,  
    一、最新房产过户费怎么算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
    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
    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
    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
    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的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二、房产过户给子女要怎么做  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
    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无房产证二手房过户  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以后产权证下来以后,也不用再去找房主。
    因为如果到时候房主找不到,你可就惨了。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
    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 公司债务以房抵债的条件:
    债务人以房屋抵偿的意思表示显然是不够的,双方还应办理房屋的登记备案等公示手续,以防止出现债务人一房二卖、第三人善意取得或因房屋存在抵押等第三人权利而不能实现对债务人权利的情形发生。只有现实的提出和受领了物的给付,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才会因实际履行而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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