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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归女方,房子归男方,子女户口在男方但女方没房,能把户口迁到女方吗?

离婚 2018-12-21 1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出现下列情形的,一方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

  • 1、财产分割:个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均分。需要注意女方出资所购财产未必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如不动产就要看产权登记。
    2、孩子抚养权:与双方的户口无关,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对女方较为有利的情形是孩子二周岁以下,原则上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工资虽然高于女方,若女方经济条件较好,实质上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同。
    3、证据方面:收集、提交哪些证据,以及如何形成证据优势等,最好让律师去判断。 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如果是起诉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男女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的情况。这时一般是不需要户口本的: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但是协议离婚的话则要求有户口本,若没有的话,可以到公安局去补办或者让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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