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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1984年母亲带着我和妹妹嫁到北京郊区一村。继父家兄弟三人,奶奶刚去世半年。继父排老二。大伯外出一直未归多年。老叔当兵落户到张家口。当时家里有七间房子。我和妹妹先后都出嫁在本村。后来母亲去世了。继父自己过。我在村中开一小超市,继父经常帮我忙。08年继父脑血栓后腿脚不利索需要人照顾,因为继父布愿意和妹妹过,我就搬过来和继父一起住,方便照顾他。继父当时同意把房子留给我儿子,并且写了赠予协议。我与2010年把房子翻盖了。2012年继父突然去世。现在老叔提出当时房子有他一半,要和我分房子或者给予补偿。要不就要起诉我。老叔有最早的房产证,92年村里重新换证写的是我继父的名字。老叔说当年的房子是他和继父一起盖的。我想知道我现在的房子是否应该给老叔一半。要是老叔起诉,我是否会败诉。继父家兄弟三人,要和我分房子或者给予补偿。我想知道我现在的房子是否应该给老叔一半。要是老叔起诉,是否会败诉。

诉讼 2019-02-21 07: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等财产?
    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是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使没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
    2、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婚内获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张平均分割;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要看办理赠与时候,是否注明,是赠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有约定,这房子属于你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你一人所有,
    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与你个人,就属于你婚后取得财产,算共有财产,离异,你配偶有权利分割一半。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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