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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东莞塘厦的一家工厂工作。我于9月17日辞职。到10月17日,经理将不会批准劳动法。明年11月15日我不会这么做。我不会和经理一起做的。他还想把那本迟交的作业本给我撕了。我会收回的。我说他在工厂有最终决定权。许多工厂都迟到了,有些工厂真的无法工作。但是,要扣除30%的工资,许多人如果未经批准匆忙上班,将白白损失数千元。这是来之不易的钱!把它加到每天10:30。我该怎么办!帮助这些在外面辛苦挣钱的穷人!我要去劳动局起诉他。如果我忽视劳动仲裁,我会和经理争吵。摆脱口臭

劳动纠纷 2023-01-18 00: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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