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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赔偿和解协议已签是被威胁主犯拒不认罪被害能反悔吗2015年7月份我当时正是哺乳期孩子一岁被人打成轻伤一级.是哥3个人从大墙和门跳进来拿铁锹木棒把我打伤

报案后警察把我送到医院抢救.把打人者都抓到派出所了.我老公取钱正好碰到主打人者带着哥几个还家人正在拆我家的监控.我老公没有制止住.主打人者把数据盒拿跑了.我老公马上就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要我老公拿监控发票才去管.我老公说那是证据警察没有理会.我老公急着就回医院了.以后我们多次去派出所要求拿监控数据都没有看到.多次要求处理打人者都没结果.我出院以后打人者多次去我家威胁漫骂.半夜往屋里扔鞭炮.砸玻璃.报案多次.在派出所多次招打人者漫骂威胁.没办法我们去分局信访后.5个月以后通知我们说监控拿到派出所了2个星期能看.等了2个星期去了又说数据没了看不了.在12月份才拘留了2个打人者.后他们家才来人说给7万不拿一分也没有.他们家还有个残疾弟弟.打人就说他砍死人不偿命.来威胁我家孩子.警察说打人者不承认马上放出来.3个打人叫一个没钱没事做的人承认.我那时候就怕了.我住院费就花了快5万了.我还的2次手术胳膊神经也没恢复好.我那会实在是没办法了家里大门都不敢出.我只好签了和解协议拿了7万.那真是***无奈啊.现在我以搬离那里.我现在想追究他们.案子现在到法院了.是公诉的还没通知我.我可以去做2次伤害鉴定和伤残鉴定吗.我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吗.求大家法律的建议.我该怎么办谢谢大家了.

和解协议是私下签的.写的是一次性赔各种费用7万.不在追究他门的刑事和其他责任.轻伤赔偿和解协议已签是被威胁主犯拒不认罪被害能反悔吗2015年7月份我当时正是哺乳期孩子一岁被人打成轻伤一级.是哥3个人从大墙和门跳进来拿铁锹木棒把我打伤

报案后警察把我送到医院抢救.把打人

综合法律 2019-05-23 18: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先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打人致轻伤现关看守所,已经赔偿得到了对方谅解,但是现在办不了取保候审,可能是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打人致人伤害的,行为人应给予赔偿民事损失。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误工,营养和护理等相关费用。如果行为人也要伤害,对方也应赔偿行为人,相互赔偿的原则。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伤残鉴定一般是经法院委派到司法鉴定所,接受后通知你去所鉴定,一般当时就可以知道结果(不一定及时出报告)。从接受到出具鉴定报告,一般不超过15天,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
    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如治疗未终结,节假日等 另外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
    实践操作过程中,应当以治疗终结为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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