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朋友因为我和他人打架,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有天我朋友叫我玩 我们好几个人去之后发现另一个朋友在和男朋友打架,男的下手太狠实在气不过,拉架中我说了句他现在喝的和人渣一样了你跟那计较什么,结果那男的一起的个男的嫌我把他哥们骂了冲上来打我和我男朋友,被别的朋友拦住了但是还是打到了我的脸后来我朋友把我权走,后来我另一个朋友知道了非常生气打电话给那男的让他道歉,他骂我说打了白打了就怎么了,还在电话里面放狠话说在一个地方等我们,最后我朋友硬要去我拉也拉不住,我赶到的时候他们一起的已经把人家打了满脸血,他报警了我朋友让我走我就走了,后来一起的说去医院看我就赶紧去了医院帮忙挂了号,人家不理我不给我好脸色我就走了,再后来听说骨折了我朋友让看看完了给他掏医药费,他看好之后要四万,医生说轻伤不严重,要的也太多了。别的情况我也不知道他们没给我说,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需要承担责任吗?人家不理我不给我好脸色我就走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损害赔偿 2019-01-23 13: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打架,造成轻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打架造成轻伤的,应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民事部分,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链接:《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