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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买的全险,判决书执行以后,还是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还可在起诉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买的全险,判决书执行以后,还是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还可在起诉索赔吗还可在起诉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判决书执行以后,还是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还可在起诉索赔吗

交通事故 2019-01-20 15: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1、诉讼时效一年,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2、被告一般是保险公司、公交公司,只有在司机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与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可以将三者一起高尚;
    3、营养费一般有意愿的证明,时间也是一医院证明相一致,具体数额一般法院酌情确定;
    4、交通费主要是指就医和转院所需的交通费;
    5、一般确定伤残赔偿金标准的依据为伤残鉴定,而伤残鉴定是在临床上的医疗结束后才能进行,对于后期部分医疗费及必要的康复费可以再申请;
    6、误工费必须有误工损失的证明;
    7、精神抚慰金一般以伤残等级为依据,一般一个级别3000--5000。
    8、另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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