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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块耕地。老父亲租给了一个人,我拟写的土地租赁合同(注明了土地租赁方要将耕地用作农业用途,并且有具体租赁期限)对方不签。(在此之前,已经签国一次租赁协议,前一份协议注明了租赁时间为五年。)后来不知道怎么说的,就让父亲签了一份没有承包期限,用途我们也不能管的协议。签字我不知情(我在外地上班)。签完字之后给我打的电话,已经签字了。

签字之后的几年中,他们把耕地铺上了石粉,用来堆放砖(对方建了个砖厂,砖厂不知道有没有营业执照。这地也属于经营使用),因为他们铺的石粉也不厚,考虑到以后不租了我也能铲掉石粉,继续耕种。我也就没再要求。

现在租这块地的人已经在我们 不知情 的情况下将耕地转租给了别人,并且要建厂房(已经垒好了地基和齐膝的矮墙,估计开春就要开工建设了)。现在的情况下,建好了厂房,这块地就很难再回复耕地了。我不乐意,想把地要回来。我问及这块土地的时候,对方很不客气的说跟我们说不着,我们管不着。说我要收回土地要赔他钱。因为他是租了好几家的地,一起转租的。

我现在想收回这块地。请问下这种情况要怎么做?需要搜集什么证据。我拟写的土地租赁合同(注明了土地租赁方要将耕地用作农业用途,已经签国一次租赁协议,需要搜集什么证据。

合同纠纷 2019-06-14 18: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租赁的房屋可以进行转租,否则转租无效

  • 一、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租赁土地的期限,不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土地租赁的租用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在种植果树的前提下,又建了房子用于自住与休闲,没有审批,属于违章建筑。
    村民可以投诉或以违法合同约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我国合同法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应受该规定约束,尤其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租期过长,将难以公平确定若干年之后的租金数额。本人认为,过短的租赁期限,将影响土地使用权承租人的投入,影响建筑投资的回收以及建筑安全寿命的保障,不利于土地的合理充分利用。
    关于租金标准的确定,可以通过市场租金评估等体系,建立科学的租金调整机制。其实,从本质上看,土地使用权出让实为土地使用权租赁的一种方式,其只不过是将数十年的承租权一次性买断而已。
    因此,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不应受20年的限制,而应参照出让期限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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