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在淘宝开了一个香港代购店,副业,最近一个买家确认收货之后,问有没有好评返现,答复说没有这个活动,买家无端申请售后维权说是假货,但没有上传任何凭证。因为店铺几乎没什么订单,不是经常登录,几天都没有登陆看到这个维权信息,淘宝网也没有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这个维权信息,过了5天的期限,淘宝自动退款给买家。已跟淘宝客服沟通,客服表示只能联系买家沟通,买家恶意回避联系不上。1.我个人没有及时关注售后信息,造成超时退款存在过失;2.淘宝平台没有通过短信或邮件等形式告达我本人买家申请退款信息,且买家没有上传任何凭证的情况下给予退款,事后卖家没有申诉渠道;3.买家恶意退款明显,已确认收货并且未对产品提出任何异议,而且给了好评的评价。后来询问有无好评返现,得知没有后申请售后维权,且只申请退款,也并未退货,利用淘宝漏洞新卖家会忽略看到售后申请,恶意欺诈。4.我所售出的商品为代购性质,相关购物凭证都保留完好。物品本身价值不高,一共是479元。但是我坚持走法律程序,希望提起诉讼,抵制这种无良买家的恶意欺诈。

请问诉讼能否成立?如成立后续要做哪些准备提起诉讼?

诉讼 2018-12-21 13: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以及《新消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您可向销售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因此,如果是食品,可要求十倍赔偿,其他商品,可要求三倍赔偿。
  • 网购消费者有质量问题向哪些部门举报 类似于普通商品,网购的商品发生交易纠纷,消费者也有向省、市消协投诉的权利。牢记维权热线是12315。与第一条相同的是,消费者也应尽量保存好购物凭证和交易协议等证据,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提醒

  •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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