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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叔卖给我一套老房子,一直办理不到房产证,当时有购房合同,最近购房合同所有资料丢了,请问需要怎么办一直办理不到房产证,当时有购房合同,最近购房合同所有资料丢了,请问需要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1-21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一.备件申请
    1、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登报等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
  •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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