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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了一个不择手段的中间人。房租收了一次,付了三次。它从11月20日开始,将于2月20日到期。然而,合同规定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也就是说,今天,我说我不会提前租房。我也知道押金不会退还,但他们的中介公司要求我今天搬出去,说我要么付三个月的房租,要么搬出去,否则他们会把我的东西扔出去

房产纠纷 2022-03-06 1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因房屋中介问题所产生纠纷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就合同的约定方式进行纠纷处理。如果处理不成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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